总的来说,这套书中最精彩的地方是评述,即一边陈述史料,一边加以学者们自己的观点。不好的地方则在于,学者们的观点只是评述过程中零散的思维火花。当今这个时代要做学术,单纯地做历史学研究,已经过于薄弱,要做就做多学科互动的学问。还有,要做就做那种用理论来分析史料再从史料返回到理论讨论的往返的学问,进而提出并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遗憾的是,我没有看到学者们能够做到从当前最前沿的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的理论出发,来解析史料,再从对史料的解析,升华到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的理论探讨,这种往返的过程。
在此汇总各章要点以备忘:
晚清卷,第二章,中山大学历史系的吴义雄写的《十九世纪前期中西关系的演变》
综述:吴义雄认为“广州体制”是存在的,并认为这一制度从1757年到1840年这一时期内是“动态演变”的。分清廷中央、广东当局、行商、外商四方来看:外商一开始需要通过行商才能与中国内地进行交易,但行商作为中间人的地位在不断被削弱;广东当局对行商和外商都会勒索榨取,清廷中央一方面要训斥广东当局来保证从对外贸易中正常的税收,一方面又要命令广东当局打击外商的鸦片走私行为;行商由于官府的榨取,繁重的税负,全体连带责任制等原因其盈利能力已经难以为继;外商对合理的税收能够接受,但对中国官府频繁以各种借口收税极为不满,不断要求中国官府能够颁布并执行明确的税收制度,但这一要求直到鸦片战争后才得到满足;英国通过鸦片贸易改变了对华贸易逆差,清廷中央在白银流失、吸食鸦片导致国人衰弱等原因下,从初期的摇摆不定到严厉打击鸦片贸易,最终导致了鸦片战争爆发。从外交和法律方面来看,英国希望与中国建立直接、平等的外交来往,来取代需要通过商人来互相传达消息的做法,这一要求始终没有得到满足;另外正值殖民时期的英国置欧洲人自认为文明人之间的国际法于不顾而想要在中国获得治外法权,尽管中国政府除了在命案上才会严格依照清律审理,其他案件大都交由夷人自理,但仍不能令英国满意,这些也都是鸦片战争的诱因。
晚清卷,第六章,夏春涛写的《太平天国的兴起与败亡》
关键人物:
太平天国:洪秀全、冯云山、洪仁玕、杨秀清、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
地方势力: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
一篇看完太平天国兴亡史。只有史料的叙述,没有什么深入的讨论。
晚清卷,第八章,台湾艺术大学的林文仁写的《派系分合与晚清政局》
把晚清自辛酉政变到武昌起义的政坛变幻都讲得透透的。
史料评述:辛酉政变(两宫与恭亲王结盟夺权,肃顺被杀) → 恭王被褫夺“议政王”头衔 → 李鸿藻丁忧免直、王文韶入枢(北派受打击,南派起势) → 沈桂芬辞世(南派群龙无首) → 王文韶开缺(南派低迷) → 中法越南冲突 → 甲申易枢(恭亲王、李鸿藻、翁同龢出枢,醇王用事,南北二派一同出局,慈禧加强集权) → 甲午战争(光绪与翁同龢领衔的南派结盟开始向后党夺权,淮系崩溃、李鸿章失势) → 戊戌政变(翁同龢被黜、南派消沉,慈禧与后党重掌大权,汉官式微、满洲亲贵集团掌权) → 废立争议(后党内部分立,稳健派荣禄、庆亲王奕劻与以端郡王载漪为首之新兴亲贵集团之间的权力争夺) → 义和团事件及后续之八国联军、英法联军(载漪等一众新兴亲贵集团全部出局,慈禧重新倚重荣禄) → 李鸿章与荣禄先后去世(袁世凯开始进入权力中央) → 丁未政潮(瞿鸿禨、岑春煊联手向庆亲王、袁世凯夺权,最终瞿、岑出局) → 铁良出任陆军部大臣与袁世凯入枢(袁世凯与北洋系被满洲贵族集团打压) → 两宫相续上宾与载沣掌政(满洲少壮亲贵向北洋系发起全面进攻,袁世凯被闲废,北洋系一众汉官全部出局,满洲亲贵夺取军政大权,最终出现皇族内阁) → 武昌起义(载沣出局,袁世凯再出掌权,北洋系成为晚清政局总结者)
关键人物:慈禧、慈安(垂帘两宫)、肃顺、恭亲王奕(南派背后大佬)、李鸿藻(北派、清流党背后大佬)、王文韶(南派)、沈桂芬(南派)、荣禄(北派、后党)、张之洞(清流党)、张佩纶(清流党)、翁同龢(南派、帝党)、徐桐(北派、后党)、李鸿章(淮系、北洋系)、端郡王载漪(后党、新兴亲贵集团)、袁世凯(北洋系)、载沣
晚清卷,第十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马勇写的《义和团运动与二十世纪中国》
P389-390的己亥建储,可以作为第八章晚清政坛变幻的一个补充,即戊戌政变后的废立争议。
史料评述:甲午战争 → 马关条约 → 三国干涉还辽 → 胶州湾事件 → 百日维新 → 戊戌政变 → 义和拳兴起 → 山东巡抚由毓贤换成袁世凯 → 卜克思事件 → 己亥建储 → 义和团大规模进入京津 → 清廷与各国公使互相怀疑矛盾加深发生冲突 → 慈禧改组总理衙门,清廷对义和团由镇压转为利用,对列强由沟通转为决裂 → 西摩联军 → 联军攻占大沽炮台 → “宣战照会” → 克林德之死 → 东南互保行动 → 八国联军侵入北京 → 李鸿章、赫德谈判 → 惩办肇祸大臣、就公使被杀向德日道歉赔偿、战争赔款 → 辛丑条约(北京议定书)
晚清卷,第十一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崔志海写的《十年新政与清朝覆灭》
必须要结合第八章的晚清政局变幻来看,二者互相补充。
史料评述:
清末三股政治势力:清朝统治阶级、立宪派(包括海外立宪派和国内开明绅商立宪派)、革命党。
改革上谕,标志清末十年新政开始,是清末新政第一份纲领性文件。
中央设立督办政务处,宣布变法大纲:一是认真整理旧章,二是中法所无则参用西法。首要任务为求自强,救贫。地方有湖广总督张之洞和两江总督刘坤一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此方案成为清末新政的指导方案。
《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的主张:第一培养人才,第二整顿中国旧法,第三采用西法以达富强。
1901~1905年的新政。教育改革:兴办近代学堂,创立近代学校制度(癸卯学制);鼓励出国留学;改革和废除科举考试制度。军事改革(中央设立练兵处):颁布军事法规法令,加快军队改革(《营制饷章》);推进近代军事教育,设立各类军事学堂。振兴实业:制定商律,设立商部;颁布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政策和法令法规;设立财政处,货币、金融、财政改革。行政改革,整顿吏治。
1906~1908年,政治改革,预备立宪。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发布诏书宣布“仿行宪政”,任命编纂新官制大臣,成立官制编查馆。
官制改革:推出中央新官制,启动地方官制改革。此次官制改革保守的一面:保留了军机处,没有成立责任内阁,地方官制变动不大,说明一方面清朝统治者无意削弱君主权力,另一方面清廷内部权力斗争激烈,要提防庆亲王和袁世凯出任总理大臣,攫取政府权力;进步的一面:一定程度上贯彻了三权分立原则,部分吸收了责任内阁的制度安排,中央的资政院和地方的议事会董事会作为未来议院的基础,新官制的机构和官员设置更职业化专业化。
预备立宪政治改革: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中央的资政院和地方的谘议局作为议院之基础,《钦定宪法大纲》、《九年筹备立宪清单》。《钦定宪法大纲》进步的一面:接受了三权分立原则和法治原则;初步接受了人权原则(臣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和诉讼权利,有依法定资格担任文武官员和议员的权利)。保守的一面:赋予君主相当大的权力;限制议会权力和臣民的选举资格。
清政府从巩固君权、减轻外患和消弭革命这三个目的出发,它所认可的政治改革至多接受某种类似日本和德国崇尚君权的二元制君主立宪政体,尚无意接受和采纳民间立宪派所期待的英国式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
1909~1911年,摄政王载沣主持下的改革。政治改革:资政院和谘议局如期开办,责任内阁制宣告成立(但不是完全的责任内阁:君主仍有很大的决策权,国务大臣由君主特旨简任而非由议会任命,违背了皇族不得充当国务大臣这一立宪原则出现了皇族内阁)。法制改革:从《编订现行律例》到《大清新刑律》;大力推进近代司法制度建设。教育改革:学堂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始发展女子教育,发展实业教育,推动留学教育。军事改革,加强中央军事管理,推进中央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军谘处从陆军部里独立出来,“通筹全国陆海各军事宜”,陆军部内部改革,军谘处与陆军部削弱地方督抚兵权,加强中央对地方军队的直接领导和控制;重整海军,海军部从陆军部里独立出来,统一南北洋舰队,筹建象山军港,订购军舰。金融财政政策:统一国内币制,将铸币权收归中央,将发行纸币权收归国家中央银行;建立完善近代公库制度,由国家银行设立金库;加强中央对全国财政的控制和管理,中央设立清理财政处,地方设立清理财政局,实行现代预算制度。经济政策:铁路国有政策(一方面是为了克服商办铁路的弊端,加快中国铁路建设,但另一方面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评述:
加强中央集权既是清末新政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应有之义;新政改革要取得成功,就必须克服先前清朝出现和存在的地方主义等弊端,通过加强中央权力和皇权,实现中央对改革的统一领导。
清末新政改革的症结在于,在20世纪初满汉矛盾趋于激烈和君权被视为中国积贫积弱的罪恶之源之时,以及清政府因不能恪尽守土保民之责而丧失权威性和合法性、被视为“洋人的朝廷”的情形下,清政府加强中央集权和巩固皇权的举措,必然激化满汉矛盾,破坏新政改革的合理性和进步性,由此葬送整个新政改革事业,并为革命党人的排满宣传提供口实。
清末新政改革失败原因分析。首先,超出了清政府国力和财力所能承担的限度, 没有顾及广大下层人民的利益,反而将改革的各项负担转嫁给百姓,激化了社会矛盾,极大削弱了清政府的统治基础。其次,政治改革激化了清朝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汉族大臣和部分满族大臣遭到排挤,摄政王载沣及其亲信的满族亲贵少壮派千方百计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上,造成中央领导力量严重削弱,满汉官僚政治同盟瓦解。同时,政治改革激发了立宪派参政和行使民主权力的热情,由此加剧了清政府和立宪派之间的矛盾,导致原本支持清政府的立宪派倒向革命党一边。此外,铁路国有政策引发了极大的负面效果:民众认为清政府将铁路国有化是在将国家利益出卖给帝国主义列强;铁路国有政策的决策和实施绕过了资政院和谘议局,使民众更加怀疑清政府实行议会制责任内阁的诚意;清政府在将铁路收归国有时没有给予合理的补偿,而是强行收回,更加激化官民矛盾。最后,清末新政本身就是在孵育颠覆清政权的新势力:教育上,培养了一大批吸收了西方民主思想的精英群体,助长了革命思想的传播和革命群体的发展,军事上,培养了一大批接受了近代军事教育和训练,并且提高了文化知识水平的进步军官和士兵,为革命提供了军事力量。
对清末新政的评价:
但就新政改革内容及其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和影响来说,它并没有完全失败,原因有二:一则新政的许多改革内容并没有因清朝统治被推翻而中断,而是在民国的历史上得以继续;二则新政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和影响与辛亥革命的方向,最终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是并行不悖的。因此,我们既不必因肯定清末新政改革而否定辛亥革命的正当性和进步性,也不必因肯定清末新政改革而否定辛亥革命的正当性和进步性,为新政没有挽救清朝的统治而感惋惜。
晚清卷,第十二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李细珠写的《立宪运动与民间宪政诉求》
仍然要以第八章的晚清政局变幻作为政治环境背景参考,来观察清末宪政史。
史料评述:
清末立宪运动与预备立宪之异同。同:两者的基本目标都是以和平变革方式实现君主专制制度向君主立宪制度转型,都有消弭革命的目的。异:运动主体与路线不同,预备立宪是清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宪政改革,立宪运动是立宪派领导的自下而上推动清政府走向宪政改革的运动;学习对象不同,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师法日本,立宪派的立宪运动主张建立英国式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追求的政治利益不同,预备立宪希望维护君权,加强集权,立宪运动希望扩张绅权,使立宪派参与政权。两者之关系:立宪派发动立宪运动是清政府实施预备立宪的重要推动力,清政府预备立宪的进度直接影响立宪运动的进程与成败。
立宪派之构成:海外康梁为首的保皇派、国内开明绅商群体。
立宪派代表人物:康梁;杨度;张謇、汤寿潜、赵凤昌等江浙立宪派。
立宪派发展过程:
日俄战争:使国人产生立宪胜于专制的想法,明确了立宪的方向;使清政府的预备立宪确定了师法日本的目标。
日俄战争后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前:立宪派加强舆论宣传,奔走运动中央与地方权要赞成立宪;清政府内部部分开明官僚倾向立宪。
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后,立宪团体涌现。张謇、郑孝胥、汤寿潜等江浙立宪派为主体的预备立宪公会;康有为在纽约改保皇会为帝国宪政会;梁启超、徐佛苏、蒋智由等在东京成立政闻社;杨度等人在东京成立宪政讲习会,后改为宪政公会。地方性立宪团体:吉林省自治会、广东粤商自治会、贵州自治学社、贵州宪政预备会、湖北宪政筹备会、福建政与会。
各省谘议局成立后,立宪派积极参与地方民主政治。一方面,通过谘议局参与各省的民政、财政、学务、实业、交涉、军政、地方政治等事务,起到了为各省地方政治献计献策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谘议局与地方督抚产生权力冲突,特别是预算案问题。
各省咨议局联合会成立后,立宪派联合议政。各省咨议局联合会没有常设机构,只是一个临时性机构。主要的议决议案:主张速开国会;建议资政院速定责任内阁官制;主张申明资政院具有完全立法性质,宪政编查馆不得侵犯其权限;要求确立谘议局的地位和权限;删除对人民自由结社集会的限制性条文等。
资政院成立后,立宪派积极参加资政院会议。主要的议案:速开国会案,最终因清廷对国会请愿运动的压制而没有进展;弹劾军机大臣案,最终石沉大海;开释党禁案,建议将戊戌党人和革命党人一体特赦,清廷未予理睬;各省咨议局与地方督抚争执案。
国会请愿运动
运动目的:
立宪派始终致力于开国会运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试图打开专制政治体制的缺口,以国会与责任内阁的形式分享国家政权。
运动过程:
第一次国会请愿,张謇发起,结果清廷委婉拒绝,仍然坚持九年预备立宪期限不变。
第二次国会请愿,从多方面论证了速开国会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基本结论都主张在一年之内召开国会,结果清廷采取了严厉态度,上谕“仍俟九年筹备完全,再行降旨定期召集议院”,严词申明“毋得再行渎请”。
第三次国会请愿,发动了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声势浩大的请愿游行,地方督抚也参与了请愿行动,主张内阁、国会同时设立,最终清廷决定缩短预备立宪期限,在原来的九年筹备计划的基础上缩短了三年,但同时发布上谕遣散国会请愿代表团。
奉天各界人士开展第四次请愿,清廷谕令将请愿代表遣送回籍,并严厉压制各地的请愿运动。天津学界发动请愿,并逐渐蔓延全国,引起清政府的严厉压制,逮捕、流放了运动领袖。
立宪政党昙花一现。帝国宪政实进会:发起人主要属于官僚系统,政治上较为稳健保守。政学会:与官方比较接近,势力最小,有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人。宪友会,是大多数在野的立宪派的代表,代表了三股立宪派势力:康梁海外立宪派、江浙立宪派、国会请愿运动期间形成的国内新兴立宪派。辛亥俱乐部:从“资政院中之吏党”变为混合了官党、民间志士、革命党人的“纯粹之民党”。
国会请愿运动受挫时,部分激进的立宪派人士萌生革命念头。
皇族内阁公布后,各省咨议局联合会第二届会议上试图推翻皇族内阁,但在皇权压制下毫无结果。
武昌起义后,立宪派最终投入反清革命事业。
立宪运动与革命运动合流的原因探讨:第一,清政府没有笼络住具有强烈参政欲望的立宪派,迫使立宪派转投革命;第二,立宪派与革命派为实现民主宪政的政治目标基本一致,实现民主宪政这一目标优先于保留皇权,因此即使在是否保留皇权上存在分歧,但在立宪派向皇权求民主而不得之后便转投革命。
晚清卷,第十六章,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的朱英写的《二十世纪初的收回利权运动》
可以结合第八章的晚清政局变幻、第十一章的晚清十年新政、第十二章的清末宪政史,来讨论清朝覆灭以及辛亥革命成功的原因中的政治部分。
民国卷,第一章,东华大学人文学院的廖大伟写的《辛亥革命:“低烈度”与大业绩》
史料评述:武昌起义的酝酿与过程,南北谈判过程,孙中山与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之间的关系。
关键人物:瑞澂、黎元洪、袁世凯、孙中山、唐绍仪(北方全权代表)、伍廷芳(南方民军议和全权总代表)、黄兴(同盟会)、张謇(立宪派,南方幕后大佬之一)、赵凤昌(南方幕后大佬之一)、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杂谈:从民国肇建时,人们对民主、法制有着充分的认识和美好的憧憬,谨慎地对待着权力的分立制衡,可惜随后形势便急转直下,复辟、派系军阀斗争,以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到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遣散第一届国会仍滞留北京的议员为计,辛亥后的民主实践仅持续两年零十天。
民国卷,第二章,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杨天宏的《北洋政治的“乱”与“治”》
1912年民国成立到1927年北伐前的北京政府时期的政局评述。
制宪过程部分可以结合晚清卷第十二章的清末宪政史和民国卷第四章国民政府时期的制宪史一起看。
史料评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1913年3月22日宋教仁遇刺身亡 →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开幕 → 《天坛宪法草案》 → 第一届国会被袁世凯强行中止 → 1914年5月1日《中华民国约法》 → 袁世凯称帝 → 护国战争 → 袁世凯去世,黎元洪继任大总统 → 对德宣战问题,督军团干政,张勋复辟 → 段祺瑞马厂誓师打倒张勋复辟 → 安福国会 → 1918年10月安福国会逼迫总统冯国璋下台,徐世昌继任 → 孙中山在南方建立非常国会和护法军政府 → 护法运动 → 1920年2月20日南北议和会议 → 1920年7月14至19日直皖战争 → 1922年4月29日至5月5日第一次直奉战争,直系打倒奉系,奉系战败退回关外 → 黎元洪复任总统 → 府院之争,黎元洪被迫离职,直系控制局面 → 1923年10月10日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公布 → 曹锟是否“贿选”的争议(杨天宏暂将其定性为“通过兑现某种承诺以寻求支持的不规范的政治行为”) → 1924年9月15日至10月23日第二次直奉战争,曹锟、吴佩孚政权倒台 → 段祺瑞出任临时执政 → 1925年5月五卅惨案 → 1925年6月沙基惨案、省港大罢工 → 1925年10月浙奉战争爆发,段祺瑞整合北洋体系失败 → 1925年12月《中华民国宪法案》通过 → 1926年4月20日,临时执政府宣告解体
关键人物:孙中山、袁世凯、黎元洪、张勋、段祺瑞(皖系首领)、冯国璋(直系首领)、张作霖(奉系首领)、曹锟(直系,保派)、吴佩孚(直系,洛派)、徐树铮、唐继尧(滇系)、陆荣廷(桂系)、徐世昌(文治派)、冯玉祥(国民军)
摘记:
罗文幹认为,今后制定宪法欲免再蹈覆辙,必须同时具备三大要素:非为一人一时制定;合于国家的历史、国情、人心及风俗;有制裁力,非装饰品(P55)。
新旧约法的争议表面上是“护法”,实际上是政治上的势力之争(P58)。
于是,民初政治形成这样的恶性互动:革命一方以极端的思想行为向反革命一方不断提供以同样极端的手段加以对付的合理性证明,而反革命一方的倒行逆施又反过来不断证明着革命的合理性。双方互激互促,民初政象也就益形险恶(P66)。
如果说,19世纪末,中国的地方主义是一种“分”在客观上尚有利于“合”的“中央方向上的地方主义”(center-oriented regionalism),那么此时的地方主义显然已偏离了以前具有的“中央方向”,这使政局呈现极为动荡不稳的状况(P83)。
北方之咎不在亟求统一,而在不能自行统一,反欲统一南北;南方之咎不在不苟求统一,而在不能自行统一,反自以为有操纵南北统一之权。更为要命的是,南北皆无惠民之政并因此失却民心(P85)。
民国卷,第五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金以林写的《国民党的派系与内争》
关键事件:1910年陈其美引见蒋介石拜谒孙中山 → 民国成立初,陈其美命令蒋介石暗杀陶成章 → 1913年初宋教仁遭暗杀 → 1914年孙中山组建中华革命党,要求党员宣誓效忠领袖,导致同盟会分裂 → 1916年陈其美遭袁世凯暗杀 →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去世 → 国民党因是否坚持容共导致高层分裂,左派汪精卫、廖仲恺主张与共产党合作,右派林森、邹鲁、谢持等坚决主张反共 → 1925年8月廖仲恺在国民党中央党部遇刺身亡,汪精卫与蒋介石联手,将胡汉民、林森、邹鲁、许崇智逐出广州,蒋介石成为党内真正的军事领袖 → 1925年底,谢持、邹鲁、许崇智、林森等坚决反共的国民党元老在北京召开西山会议,后在上海另立中央 → 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蒋介石当选为中常委,成为仅次于汪精卫的二号人物 → 1926年3月中山舰事件,蒋介石逼走汪精卫,当上北伐军总司令和国民党中常会主席 → 1926年7月,蒋介石誓师北伐 → 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以蒋介石为代表的江浙人取代广东人在国民党中的领导地位(金以林认为鲍罗廷发挥了很大作用),张静江、戴季陶、邵元冲、叶楚怆等浙江人出任要职,胡汉民、汪精卫、孙科、伍朝枢、古应芬、傅秉常等广东籍国民党领袖几乎全被逐出广东 → 1927年4月宁汉分裂 → 宁汉合流,蒋介石第一次下野,胡汉民也一同下野,汪精卫试图掌握国民党中央大权 → 共产党发动广州暴动,被镇压后,汪精卫出局 → 1928年1月国民党恢复蒋介石的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务 → 1928年8月蒋介石完成二次北伐,国民党形式上统一了全国,但蒋介石实力不足,中央政府不得不分设开封(冯玉祥)、太原(阎锡山)、武汉(李宗仁)、广州(李济深)四个政治分会,并任命张学良为东北保安司令统治东三省 → 蒋介石与胡汉民合作,主张中央集权 → 1929年3月蒋桂战争,蒋介石以中央名义讨伐武汉桂系,同时稳住了广东桂系,此后一年内与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冯玉祥、阎锡山、唐生智、张发奎、石友三等地方实力派或联手或交战 → 1930年中原大战,蒋介石与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汪精卫、西山会议派等反蒋势力决战 → 1930年9月18日,张学良率东北军主力入关,宣布支持南京中央,蒋介石在中原大战中胜出 → 1931年2月因约法之争,蒋介石扣押胡汉民,造成宁粤对峙,浙、粤两方势力冲突 → 九一八事变,蒋介石再度下野,宁粤和解 → 1931年12月孙科被推上行政院长职位,广东帮建立起一个广东人为主的中央政权 → 1932年1月,孙科内阁垮台 → 1932年1月28日,汪精卫继任行政院长,同日淞沪事变爆发,形成蒋汪合作的新局面,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唐生智、陈济棠等加入军事委员会,蒋介石出任委员长,孙科重返南京出任立法院院长,西山会议派大都重返中枢,胡汉民控制的西南执行部、西南政务委员会也要在形式上服从中央 → 1933年陈铭枢反蒋,领导福建事变 → 1933年冯玉祥领导的察哈尔抗日同盟军反蒋 → 1935年,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在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开幕式上意外被刺,不久出国养病,蒋介石一人控制南京中央 → 1935年年底国民党新一届内阁成立,蒋介石吸收政学系众人入阁,引起党内诸多反对 → 1936年5月胡汉民在广州去世 → 1936年陈济棠、李宗仁反蒋,领导两广事变 → 1942年蒋介石降服新疆盛世才
相关派系、组织:兴中会(孙中山领导,广东人为主)、华兴会(黄兴、宋教仁领导,湖南人为主)、光复会(蔡元培、徐锡麟、秋瑾、陶成章、章太炎为主要成员,浙江人为主)、中国同盟会(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合并而来)、西山会议派(谢持、邹鲁、许崇智、林森等)、CC系(陈果夫、陈立夫)、黄埔系(何应钦、陈诚)、力行社/复兴社/蓝衣社(三民主义力行社、革命同志会、中华复兴社,军方青年为主)、青白团(陈立夫,党方青年为主)、三民主义青年团(抗战爆发后,力行社、复兴社、青白团同时取消,合并而成,领导核心是黄埔系)、中统(徐恩曾)、军统(戴笠)、政学系(黄郛、杨永泰、熊式辉、张群、陈布雷、顾维钧、翁文灏、王世杰、蒋廷黻)
关键人物:孙中山、宋教仁、陈其美(浙江人,蒋介石的盟兄)、蒋介石(浙江人)、胡汉民(广东人)、汪精卫(广东人)、廖仲恺(广东人)、许崇智(粤军司令)、张静江(浙江人)、林森(右派)、冯玉祥(西北军)、张学良(东北军)、阎锡山(晋系)、李济深(桂系)、李宗仁(桂系)、白崇禧(桂系)、鲍罗廷(苏俄顾问)、戴季陶
民国卷,第四章,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系的刘维开写的《训政框架下的国民政府》
整个过程都要结合民国卷第五章国民党的派系斗争来看。
制宪过程部分可以结合晚清卷第十二章的清末宪政史和民国卷第二章北京政府时期的制宪史一起看。
关键词:孙中山的建国程序理论(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胡汉民的训政主张、《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五院制的建立与发展(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党政联系机制的变迁(中央政治会议、国防最高委员会)、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章》)、战时党派合作机制(国防参议会、国民参政会)、1946年12月25日制宪国民大会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正式施行(训政时期结束,宪政时期开始)
民国卷,第十章,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黄自进写的《战前蒋介石与中共、日本之间的三角关系》
错综复杂,大致经过了蒋介石与日本从友变敌、反共抚日、联共抗日三个阶段,但没那么简单,若要仔细考察还是要细看本章。
民国卷,第二十二章,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冯筱才写的《党国体制肇建与商民运动之兴衰》
讲的是1924年国民党改组后到1927年北伐前后的国共两党对商民运动的态度与对策的变化。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讨论这部分史料:第一,与民国卷第五章国民党派系斗争结合起来分析这一时期国民党的群众政策历次变化背后的原因;第二,从国共两党关系史角度来比较同一时期国共两党的群众政策,以及后续的影响;第三,与民国卷第七、八章的共产党的农民运动做比较,来对比同一时期共产党的农民运动和商民运动之间的异同,以及将二者合在一起来评价中共在国共第一次内战以前的群众政策,并将之与此后不同历史时期中共的群众政策做比较。
要点:1924年的广州商团事件;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国民党的党办商人团体;整理党务案后1926年下半年中共的商人政策的变化;国民党中央、国民党地方党部、商民协会、旧商会四者之间的关系;店员工会与店员问题
民国卷,第十四章,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汪朝光写的《国民党统治的衰颓》
汪朝光从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评书了1946年至1948年国民党政权合法性的大退步。政治上,国民党陷入行宪则难以集中力量战胜共产党、不行宪则违背“宪政”目标的两难境地,尽管蒋介石决定行宪,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国民党为了维持统治而做出的种种违背民主法制的操作还是令国民党和蒋介石威严扫地。经济上,抗战期间中国经济已是苦苦支撑,国共内战以来,军事失利,丢城失地,使国统区的经济危机愈发严重,而蒋介石未经充分研讨就仓促决定实施币制改革,被派去上海督导币制改革工作的蒋经国又缺少经验,更兼扬子公司舞弊案因蒋介石亲自干预而烟消云散,极大打击了政府的威信,政治高压最终无法摆弄经济规律,金圆券疯狂贬值之后马上又推出银圆券,民众对政府已完全失去信任。军事上,共产党主动出击,开战前就将淮海战役定性为一役提前结束战争的大战略,国民党军队则疲于应对,而蒋介石仍坚持微操不断,最终把国民党的全部精锐军事力量几乎拼光。政治、经济、军事上的三重打击,令国民党的败退已成为时间问题。
民国卷,第十九章,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的李培德写的《阶级和职业:1930-1940年代上海银行界的政治和经济动态》
只看了第五、六、七节,中国共产党对上海银行界的统战,以及此后的国共两党对上海银行界人士的争夺,特别是中国银行各个海外分行的归属过程。还是放在国共两党的政治斗争的背景下来考察这部分史料。
民国卷,第三十章,台湾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的谢国兴、林欣宜写的《祖国去来:日本统治与光复初期台湾人的两岸往来》
P1140-1141,对“半山”的讨论。
“半山”的基本定义:在大陆参加抗战,战后回台进入各公务部门,并于战后初期在台湾统治当局中担当要角,其中大部分参与了战后接收工作的台湾人。因为他们的祖国经验相较于一般台湾人而言有如“半个唐山(指中国)人”,所以被称为“半山”。
P1145-1148,对二二八事件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