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此一合理使用,不必獲得授權,而是不是「在合理範圍」,情況各殊,很難一言敝之,可依第六十五條第二項所訂四個基準判斷之,即「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二、著作之性質;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惟此利用還是要註明出處。
Q、在網路上公開發表的文章可以主張著作權嗎?
Q、 網路上的文章或照片可以任意轉寄或轉貼嗎?
Q、 在社群網站上所發表的文章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網站管理者或網友可否予以任意轉貼、收錄成精華篇或作其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