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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EDEN 和平条约》,制定 Eden 竞选规则。

第二条 所有受邀正式加入 Eden 社区的成员均可报名,报名确认后成为“竞选者”,可以参与后续竞选活动。需要注意,除了报名确认外,竞选者还需要参与“提案投票”(见第十八条)才可以参与分组讨论并参选代表。

第二章 竞选报名

第三条 通常情况下,竞选活动每半年举行一次。如果有超过 10% 的 Eden 成员请愿申请,可以根据请愿要求额外进行竞选。

第四条 竞选报名自上一轮竞选结束后开放,竞选日前 10 天 23:59 (UTC+8)报名截止。例如,1 月 31 日为竞选日,1 月 21 日 23:59 (UTC+8)报名截止。

第三章 竞选形式

第五条 竞选活动以多轮随机分组讨论的形式进行,每轮讨论的最终目的是达成共识选出小组代表。

第六条 达成共识原则。小组代表需要至少获得同组成员 2/3 + 1 票才能当选。例如,一组 7 个人,则成为小组代表需要至少获得 5 票。如果讨论时间已到依然没有选出小组代表,则本小组不产生小组代表。

第七条 随机分组原则。所有竞选者将被随机划分为若干小组,且所有随机小组人数将尽可能保持一致,约为 4~12 人。小组人数要求不少于 4 人,是便于达成 2/3 + 1 共识。如果少于4 人,想达成 2/3 + 1 共识将需要所有人都赞同。而要求小组人数不大于 12 人是为了更有效地沟通,以尽量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向小组成员阐述自己的观点。

第八条 多轮原则。第一轮,所有竞选者进行随机分组,选出一轮代表;第二轮,所有一轮代表进行随机分组,选出二轮代表……以此类推。根据已有竞选经验,整个竞选活动需要尽可能保证能进行 不低于3 次随机分组,以使得社区代表至少有 4 个层级,即主席、首席代表、二轮代表、一轮代表,其中主席为随机选出。

第九条 竞选宣言。竞选者需要根据已经筛选出来的提案形成自己的竞选宣言。竞选宣言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1)如果获得资金,准备支持哪些提案,并阐述理由(项目对生态的重要性、项目可行性、项目自身盈利能力等);2)自己作为提案支持者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熟悉程度、自身资源能力等。

竞选者当选成为社区代表后需要履行自己的竞选宣言。

第四章 提案的征集与筛选

第十条 结合 Eden on EOS 的实践经验,为了避免社区资金的无效利用,支持社区持续健康发展,社区在竞选前需要提交满足基本要求的项目提案,供竞选成员讨论和选择。

第十一条 日常创意和竞选提案发布渠道。为了方便日常创意的收集、讨论,以及竞选提案的展示、筛选,社区将提供相关发布渠道,该渠道将包含“日常创意征集”频道和“竞选提案征集”频道。

第十二条 日常创意征集频道。该频道为还未形成具体实施细节的创意而开设,无发布权限限制,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在该频道内提交自己的想法创意。社区成员可以围绕创意进行讨论与沟通,亦可从中提取观点用于竞选提案。所有在此频道内发布的创意与内容,默认为发布者已接受一切皆可供Eden社区无偿采用。

第十三条 竞选提案征集频道。该频道开放给具有完整实施细则的正式项目提案,提案发布者必须是 Eden 社区成员,且应是该提案的主要执行人。该板块长期开放,提案可随时发起,但只有在竞选提案提交期(见第十四条)内提交或修改并通过初审(见第十六条)的提案方可纳入本次竞选提案目录(见第十七条)。Eden 社区成员可以围绕提案进行提问、讨论与沟通。

第十四条 竞选提案提交期。竞选提案提交期与竞选报名期(见第四条)一致。在竞选日前 10 天内提交或修改并通过初审的提案,自动进入下一次竞选提案目录(见第十七条)。对于在提交期之前就存在的提案(比如上一次竞选的提案),也需要在该提交期内针对当期竞选进行再次修改并通过初审,否则不能纳入本次竞选提案目录(见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