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印」是無常、無我及涅槃,任何教法若禁不起這三法印的檢驗,就不能稱為佛法7

第一法印:無常

第一法印是「無常」。佛陀教導一切皆無常,無論是花、桌子、山、政權、色、受、想、行、識都是如此,我們找不到任何東西是常(永恆)的。鮮花會腐爛,但知道這一點並不會妨礙我們熱愛鮮花;事實上,正因為知道如何在花朵燦爛時好好珍惜,我們反而更能愛護它。倘若我們學會從無常的角度觀賞一朵花,那麼當花朵凋零時,我們就不會難過了。無常不只是一種觀念,而是一種幫助我們接觸實相的修行。

我們研究無常時必須自問:「這則教理和我的日常生活、我每天的困境、我的痛苦是否有任何關聯?」若僅將無常視為一種哲理,那就不是佛法。每當我們觀看或傾聽時,我們所感知的對象都可能向我們展現無常,我們必須全天候地培育澈見無常的洞察力。

深入地觀察無常時,我們就會明瞭,當因緣變化時,事物就會隨之改變;深入地觀察無我時,我們看見任何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其他一切事物的存在。我們會明瞭,其他一切事物構成了這一事物存在的因緣,因此在這一事物當中,我們看到了其他一切。

了解無常能帶給我們信心、安詳與喜悅。無常未必導致苦,但若沒有無常,則不可能有生命;如果沒有無常,你的女兒就不可能長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如果沒有無常,專制暴虐的政權就永遠無法改變。我們總以為無常會帶來苦,佛陀以譬喻說明這情形:就如狗被石頭擊中,而對石頭生氣一樣。讓人受苦的不是無常,而是我們對並非恆常的事物,卻想要它們能恆常不變的渴望。

我們必須學會欣賞無常的價值。倘若我們身體健康且知道無常的存在,就會好好地照顧自己;倘若我們知道自己所摯愛的人也是無常的,我們就會更加珍惜對方。無常教導我們尊重及重視每一刻,還有自己周遭及心中一切的寶貴事物。當我們修習無常觀時,我們會變得更有活力,更加慈悲。

假如我們修習正念生活的藝術,當事物起變化時,我們將會了無遺憾,且能微笑以對,因為知道自己已盡量充分地享受生命中的每一刻,也盡全力為他人帶來快樂。當你和所愛的人發生爭執時,請閉上眼睛,想像自己三百年後的模樣,當你再度張開雙眼時,你唯一想做的是將對方擁入懷中,承認你們彼此有多麼重要。無常的教理幫助我們充分領略及欣賞當下的一切,卻無執著或忘失。

第二法印:無我

第二法印是「無我」。沒有任何事物具有獨立的存在或自我,任何事物都必須與其他一切相互依存。

每個人都有能力以無分別智過活,但必須訓練自己能以此方式來看待事物,亦即看見花朵是自己,山是自己,父母、子女也都是自己。當我們看清每個人、每件事都屬於同一條生命之流時,我們的苦將會消失。無我不是教條也非哲理,它是一種洞見,能幫助我們更深入地生活、減輕苦惱以及更能享受生命。我們需要在生活中修習無我的智慧。

我們應該修行,如此才能將伊斯蘭教徒視為印度教徒,而將印度教徒視為伊斯蘭教徒;我們應該修行,如此才能將以色列人視為巴勒斯坦人,而將巴勒斯坦人視為以色列人;我們應該修行,直到看清每個人都是自己,自己並未與他人區隔分離,這會大大地減輕我們的苦。我們就如那些餅乾,以為自己是獨立分離的個體,彼此互相對立。但其實我們都具有相同的實相,我們就是自己所感知的對象,這就是無我與相互依存的教理。

當觀世音菩薩宣說眼、耳、鼻、舌、身、意皆空時,他的意思是說這六根無法獨立存在,都必須與其他一切相互依存。例如若無眼睛以外的要素,眼睛就不可能存在,因此觀音菩薩說眼睛無法單獨存在。為了真正地了解事物,我們必須看見事物相互依存的本質,而要如此看待事物需要一些訓練。

佛陀提出無常與無我,作為開啟實相之門的鑰匙。我們明瞭在接觸任何一法時,同時也接觸了一切法,我們必須訓練自己以如此的方式來看待事物,而看見「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我們不僅要接觸實相的現象界,也要觸及存在的基礎。諸法都是無常、無我的,都必須經歷生、滅,但若我們觸及諸法甚深處,就能從生與滅、常與無常、我與無我等束縛中解脫出來。

第三法印:涅槃

第三法印「涅槃」即是存在的基礎,是一切存在的本質。一陣波浪無需逝去以成為水,水就是波浪的本質,波浪本為水。我們也是如此,本身即具足相互依存、涅槃或無生亦無死、無常亦無無常、無我亦無無我之境。涅槃是概念的全然寂滅,而佛陀提出無常、無我的觀念,是作為修行方法,並非讓人崇拜、爭戰或為之赴湯蹈火的教條。

佛陀說:「我的好友!我給你們的法只不過是一艘竹筏,以幫助你們渡到彼岸。」別把竹筏當作崇拜的對象而牢牢抓住不放,它只是用來渡河以達安樂彼岸的工具及方法。倘若你深陷於佛陀所教授的法,那麼佛法就不再是佛法了。無常、無我屬於現象界,猶如一陣陣波浪;而涅槃則是一切存在的基礎,猶如水。波浪不可能存在於水之外,如果你知道如何接觸波浪,也就能同時觸及水,涅槃並未脫離無常、無我而存在。你若知道如何運用無常、無我這兩種工具接觸實相,在當下就已觸及涅槃了。

涅槃是一切概念的止息。「生」是一種概念,「滅」也是一種概念;「存在」是一種概念,「不存在」也是一種概念。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必須面對這些相對的種種事相,但若更深刻地體會生活,實相將以不同的風貌展現。

當你看著眼前這張紙,你以為它屬於存在(有)的領域;在過去某個時刻它出現了,即在造紙廠的某一刻它變成了一張紙。但在它誕生之前,難道它是「無」嗎?「無」能變成「有」嗎?在它成為一張紙之前,必定曾為其他某件事物,例如一棵樹、一根枝椏、陽光、雲朵、土地,這張紙在「前世」曾是這一切!若你問它:「告訴我你經歷過的所有奇遇。」它會告訴你:「請和一朵花、一棵樹或一朵雲談談,聆聽它們各自的故事。」

我們的經歷和這張紙的故事極為相似,有許多奇妙之事可說。在呱呱墜地之前,我們已存在於父母與祖先身上了。「父母未生時,如何是爾本來面目?」這則公案是邀約我們深入地觀察,認清自己在時空中的身分。我們通常以為在父母生下我們之前自己並不存在,只從誕生那一刻才開始存在;但其實我們早就以許多不同的型態出現於此,這輩子出生的那一天只不過是「生命再續日」,所以我們每年應唱「生命再續快樂歌」,而不是「生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