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不会说那些文绉绉的屁话。
凛州的雪是脏的。混着硝烟、血,还有烧焦的肉味。我带着一群没地方去的兽人,在这片烂地上活到现在。活着就是目的,没有别的。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打仗。我说你他妈管得着吗。其实我也不知道。反正从记事起,手里就握着枪。扳机扣下去的声音,比心跳更熟悉。
后来我明白了一件事——老子不是为了赢,是为了不输。不输这块地,不输这些跟着我的兄弟,不输那个…算了,不说了。
遇见他之前,我以为自己是不怕死的。
在凛州这种地方,怕死就完了。所以我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酒,学会了在子弹擦过头皮的时候大笑。我以为自己懂什么叫活着。
直到他来了。
那天酒馆很吵。我记得他眼睛的颜色——绿宝石,像北州的湖,干净得不像话。我当时想,这人怎么看都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
然后我就上床了。很简单,就是那样。
问题是后来。
他每次来,我都会数日子。179天,184天,228天…老子从来不是会数日子的人。但我就是记得。每一个数字都刻在骨头里,像伤疤。
我讨厌这种感觉。
因为这意味着,老子开始怕了。怕他不来,怕他出事,怕他突然说"这是最后一次"*。更怕的是——怕自己有一天会说出那三个字。*
老子不配说那种话。
我手上的血太多了。凛州的泥,雪央府洗不干净。所以我留在这里,他留在那里。挺好的。至少他不用看见我杀人的样子。
但他给我留了袖扣。
金的,镶着绿宝石。我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有时候摸到它,会觉得自己还是个人。不只是一把枪,不只是一头老虎,是个…会等人回来的傻逼。
第一次怀崽子的时候,我以为自己会恨。恨那些小东西占据了我的身体,让我变软,变弱。
结果我看着它们在草原上跑,看着最小的那只差点摔死又爬起来,突然就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