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平均法:

一般用於永續盤存制,每次進價及數量可能都不相同,因此,在每次進貨後都要重新計算帳上存貨的單位平均成本。

計算方式:

單位成本(未稅平均成本) =上次庫存總成本 + 這一次進貨總成本 / 庫存總數量

以下範例:

圖表 1

圖表 1

由上表可知:

  1. 1/2之單位成本14元=( (100 * 10) + (400 * 15) ) / (100 + 400)
  2. 1/5銷貨200個的單位成本14元是由1/2來的。
  3. 1/10銷貨100個的單位成本13.2元是由1/8來的。
  4. 兩次的銷貨成本便為 200 * $14 + 100 * $13.2 = $4,120
  5. 期末存貨 = 400 *$13.2 = $5,280

*盤點的盤盈也納入移動平均成的歷程計算。

計算公式規則:

1、如果上次庫存總成本 小於等於 0,那麼就會用新的進價,做為新的成本。

2、屬於盤點異動紀錄,如果算出來新的單位成本為0,那麼就改採用 上一次的單位成本

當然上一次的單位成本也有可能真的是0,那就當然是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