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病縱橫p195、p198、p364>
汗之則神昏耳聾,甚則目瞑不欲言,下之則洞泄,潤之則病深不解,長夏深秋冬日同法,三仁湯主之。
頭痛惡寒,身重疼痛,有似傷寒,脈弦濡,則非傷寒矣。舌白不渴,面色淡黃,則非傷暑之偏於火者矣。胸悶不飢,濕閉清陽道路也。午後身熱,狀若陰虛者,濕為陰邪,陰邪自旺於陰分,故與陰虛同一午後身熱也。濕為陰邪,自長夏而來,其來有漸,且其性氤氳黏膩,非若寒邪之一汗而解,溫熱之一涼則退,故難速已。世醫不知其為濕溫。見其頭痛惡寒身重疼痛也,以為傷寒而汗之,汗傷心陽,濕隨辛溫發表之藥蒸騰上逆,內蒙心竅則神昏,上蒙清竅則耳聾目瞑不言。見其中滿不飢,以為停滯而大下之,誤下傷陰,而重抑脾陽之升,脾氣轉陷,濕邪乘勢內漬,故洞泄。見其午後身熱,以為陰虛而用柔藥潤之,濕為膠滯陰邪,再加柔潤陰藥,二陰相合,同氣相求,遂有錮如而不可解之勢。**惟以三仁湯輕開上焦肺氣,蓋肺主一身之氣,氣化則濕亦化也。濕氣瀰漫,本無形質,以重濁滋味之藥治之,愈治愈壞。**伏暑濕溫,吾鄉俗名秋呆子,悉以陶氏《六書》法治之,不知從何處學來,醫者呆,反名病呆,不亦誣乎!再按:濕溫較諸溫,病勢雖緩而實重,上焦最少,病勢不甚顯張,中焦病最多,詳見中焦篇,以濕為陰邪故也,當於中焦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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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辨證解溫病,胡希恕p52> 此為濕遏熱鬱的風濕表證,宜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取微汗為治。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可 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 濕家有表候,本不忌發汗,惟須兼逐濕,則汗不至多,濕得以行,而表亦自解。不然,則 大汗出,濕反留,病必不治。且濕熱之毒,因藥所激,上沖頭腦,則神昏、耳聾、目瞑、 不語等變,亦所難免。 • 然此非麻黃為藥之過,乃不知麻黃配合為用之過;亦非濕溫發汗之誤,乃濕溫發汗不合法 之誤。後世不按證候用方,只就時令寒熱燥濕測度用藥,乃有夏禁麻黃、冬戒石膏之謬說。 • 三仁湯方不過燥濕利水之劑,用於水停心下而為喘滿咳逆等證,或當有效。然施于濕溫表證,大是非法。
<六經辨證解溫病,胡希恕p52> 《金匱要略》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又曰“濕家,身煩疼, 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此均是仲景指示的明文。今謂“濕家忌發汗,發汗 則病痙”出之仲景書,此公何好改易經文如此? 《痓濕暍病脈證治》: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痙。指示痙由津虛筋肉失調所致病, 是泛就太陽證發汗失法為論 《痓濕暍病脈證治》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 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曰有熱,胸上有寒,渴欲得飲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 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 發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風濕俱去也。 濕家病,身疼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寒,內藥鼻中則愈。 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本草藥性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