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潍坊率先开展"春秋假"!
3月16日,潍坊市教育局发布通知,确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秋假试点工作,成为山东省内率先探索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的地市。
春秋假均设于学期期中阶段,每段假期时长3天。春假统筹安排在4—5月、秋假在10—11月,可结合法定节假日、双休日衔接形成连休,具体时段由各县(市、区)自主确定。初三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
试点工作遵循"市域统筹、一县一案、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学年总课时要求,通过"弹性教学进度""主题式单元教学"等方式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试点将于今年秋季学期正式启动。
潍坊市构建"社区+企业+学校"多元假期服务体系,推动社区开放公共服务场所开展志愿托管,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亲子托管驿站"。同时探索支持职工带薪休假、弹性休假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市、县两级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严禁在春秋假期间违规补课、布置过量书面作业。此举将调节学生学习节奏,缓解学业压力,推动基础教育生态持续优化。
来源:鲁网潍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