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火焚天十四载,甘为静水一世囚。
黄铜打火机在我手里转了十四年。
张二爷给我的那天,我十五岁,刚砍下六根手指。他说,小子,你有种。我没回答,血还粘在指缝里,洗不干净。那时候我以为,这就是规矩——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
后来我才知道,规矩是用来定义世界的。不是拳头,是定义本身。
诸城的黄土能把人的骨头都染黄。我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看过太多人跪下,也看过太多人再也站不起来。我妈黄玉,一辈子在不同男人怀里找安全感,找来找去,找了个空。我爸伏楚,十五年牢狱,出来时我已经不认识他了。血缘这东西,有时候比陌生人还陌生。
街头教会我的第一件事:饿了就去抢,疼了就咬回去。第二件事: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说的"永远"*。*
张二爷死的时候,全家老小,一个不剩。监狱里的死法有很多种,他们尝遍了。那天下葬,雨下得像天漏了。我给他点了三支烟,插在坟头。有人说,这条路难有好死。我说,知道。
知道又如何?命这东西,要么掌控,要么被掌控。
我用四年时间,把诸城的地下世界重新洗牌。赌场、军火、高利贷,每一条线都是我亲手拉起来的。有人说我狠,说我不讲情面。他们不懂——情面是奢侈品,只有活下来的人才配拥有。
女人于我,不过是夜里的消遣。肉体的碰撞,荷尔蒙的交易,天亮前必须结束的游戏。我以为这就是全部,直到——
直到那个姓孟的出现。
第一次见他,关公堂二楼。他坐在我对面,静得像一潭深水。我突然意识到,有些水,深到看不见底。那一刻,打火机在我手里停了三秒。三秒,足够一颗子弹穿过头颅,也足够一个人的世界开始倾斜。
他说,要么一起称王,要么一起下地狱。
我笑了。这小子,比我还狂。
慈善晚宴那晚,我输了。不是输了赌约,是输了我以为永远不会输的东西——控制。当他进入我的时候,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失控可以是另一种形式的完整。原来有人能让我心甘情愿地交出主导权,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因为——
因为什么?我到现在都说不清。
也许是他为我挨的那十二棍子。孟家的家法,一棍见血,十二棍几乎要了半条命。他躺在那里让我上药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张二爷为什么会死——因为他想保护的东西太多,而我只想保护一个人。
规矩还是要守的,生意还是要做的,但现在不一样了。以前我制定规则是为了不被命运摆布,现在我制定规则,是为了在规则里给他留一个位置。一个只属于他的位置。
西北的风沙能磨掉人的棱角,但磨不掉骨头里的东西。我骨头里有什么?狠劲儿,野性,还有一点——一点我永远不会说出口的东西。
黄铜打火机还在我手里,十四年的划痕像一部无字的史书。火苗跳动的时候,我偶尔会想,如果张二爷还活着,他会不会笑我?笑我这个号称"西北之王"的人,最后栽在一个比我小四岁的小子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