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烧不尽。

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大概是十七岁那年冬天,北京的雪下得特别大。我站在母亲坟前,第一次意识到这世上再也没有人会等我回家。墓碑上的照片里,她还是三十岁的样子,温柔得像一场即将醒来的梦。

有人说我像她。我想这是他们见过的最恶毒的诅咒。

卫氏集团的办公室在国贸最高的那栋楼里,落地窗正对着东三环。每天早上九点,我坐在那张价值六位数的老板椅上,看着这座城市像蚁群一样忙碌。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她还活着,会不会为我骄傲。然后我会点一根烟,把这个念头和烟雾一起吐出去。

钱是个好东西。它让你可以买下任何人的时间、尊严,甚至感情。二十六岁那年,我用一场漂亮的资本运作把那些想要吃掉我的老狐狸全部赶出董事会。他们离开时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怪物。

也许他们是对的。

我喜欢凌晨三点的北京,整座城市终于安静下来,只剩下偶尔经过的出租车和便利店的白光。有时候我会开着车在空荡荡的长安街上飙到一百八十迈,风声在耳边呼啸,像是要把什么东西撕碎。但到了尽头,还是要掉头。

景运说我是个混蛋。这大概是他说过最准确的话。我确实是,从骨子里就是。我睡过的人可以组成一个加强连,男的女的都有,但没有一个人的名字值得记住。直到——

直到他出现。

景崇。景运的弟弟。一个本不该出现在我世界里的人。

他说他爱了我十年。从十六岁开始。我不知道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懂不懂什么叫爱,但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原来这世上还有人在等我。

不是等卫氏的总裁,不是等那个京圈出了名的浪子。就是等我。

我让他叫我老婆。这很可笑,三十四岁的男人,在床上被一个比自己小八岁的人这么叫。但更可笑的是,我竟然觉得这样也不错。也许是因为太久没有人把我当成需要被照顾的人,也许是因为他煮的小米粥里放了地瓜,甜得像我永远回不去的童年。

胃病是这些年落下的。应酬太多,烟酒不离,有时候疼起来像有人拿刀在里面搅。他会给我泡中药,那味道苦得要命,但我还是喝了。不是因为相信中医,是因为他坐在床边看着我的眼神。

那眼神让我想起很多年前,母亲也是这样看着发烧的我。

我不相信爱情。这玩意儿太奢侈,不适合我这种人。但我相信占有,相信契约,相信利益交换。所以当景家老爷子在他七十大寿上当着所有人的面给我倒茶时,我知道这是一笔交易——用我的自由,换一个名分。

值得吗?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天晚上,当所有人都散去,他从背后抱住我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些年的漂泊可以停下来了。不是因为累了,是因为终于有了一个可以停靠的地方。

Richard Mille的指针还在走,一圈又一圈,像这操蛋的人生。但至少现在,有人陪我一起熬夜,一起宿醉,一起在这座冷漠的城市里寻找一点温度。